• 台湾一男子,隐藏自己已婚事实,而与一妙龄女子交往,期间尽是甜言蜜语、信誓旦旦,女子为所动,交往四载余,始发现男子已婚,女子为痛失宝贵青春岁月,一纸诉至法院,法院为所动,依据民国民法184和185条,认定该男子的侵权事实,判其赔偿50万!

        台湾法制是前进还是倒退?道德对法律的僭越抑或通过法律来强化道德意识能成为法律发展趋势否?将来是什么场景?只怕是父母之命为大,感情基础为次,如此则“终身不适二妇”与“终...
  • 發文單位:法務部
    發文字號:法律決 字第 0980044787 號
    發文日期:民國 98 年 10 月 28 日
    資料來源:法務部
    相關法條:民法 第 1094、1111、1113、1122、1124、1131 條 (98.06.10)  
    要    旨:關於家的定義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也就是以永久同居之意思
         &...
  • 2009-10-31

    博客伊始

    博客伊始,是在好同学的鼓励及指导下开始的,以后我要在这里一吐衷肠,将自己生活中的酸甜苦辣都付诸文字,排出心中无尽的压抑,多么期望~~~~还是要谢谢我那么好那么好的同学!传上去年的一张照片,我喜欢迎着阳关,虽然很刺眼,但心中也变得亮敞多了~~~~